贵州大学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守则
一、学校各文书立卷单位从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可被聘为学校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应热爱档案工作,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二、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应坚持平时立卷,根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形成的特征,及时制定其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平时利用和立卷归档。
三、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应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四、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受学校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并按规定时间向学校档案馆移交文件材料。归档案卷应做到组卷合理,编写页号准确,卷内目录、备考表、案卷目录填写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五、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应积极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贵州大学档案工作条例》,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