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
 
业务指导

 

 

教学档案归档要求


一、形成与积累

  1. 每年新学年开始后,由各教学管理部门、各学院布置、形成、积累教学文件材料任务。
  2. 各教学管理部门、各学院兼职档案员按《教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分门别类定期进行整理。
  3. 档案馆随时了解、督促、检查、指导兼职档案员做好教学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整理组卷

  1. 坚持由教学文件材料形成部门立卷归档的原则,由各教学管理部门、各学院根据教学文件形成的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和便于利用查考的原则进行组卷。原则上相同内容的材料组成一卷便于利用。
  2. 卷内的文件材料按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批件在前、请示在后的要求排列。
  3. 文件材料按永久、长期、短期分别组卷。
  4. 卷内材料一律拆掉金属物,分别用线装订,对破损的文件材料应进行修补。
  5. 按顺序编排页号,无论单面或双面只要有书写文字,均应一面编写一个页号,页号位置在非装订线一侧的上角,并加盖有单位名称、档号、件号的戳记,应逐项填写。
  6. 学生学籍档案按厚薄组卷,厚的可以一本组一卷;薄的可以多本组一卷。
  7. 文件材料整理好以后,按照档案馆软件进行微机录入。

三、归档验收

  1. 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必须当面检查验收,检查文件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排列、录入是否符合要求,标题是否确切,凡不符合规定要求者,接受人应拒绝接受,并限期改正补交。
  2. 移交时卷内目录要打印三份,双方签字各执一份,卷内放一份。

教学档案归档时间,即一个学生从入学到毕业一个周期所形成的材料于当年11月以前一次性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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