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办发( 99 ) 20 号文件《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暂
行规定》、《 贵州大学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 和 学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
作的要求,我处受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的委托,于 2007 年 3 月起对我校现职正处级领
导干部进行(届满、离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已完成审计工作, 现公告如下:
委托单位 |
审计对象 |
所在单位 |
任职期间职务 |
审计类别 |
审计完成时间 |
主审 |
组织部 |
雷基祥 |
基建处 |
基建处处长 |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
2007 、11 |
冉立艳 |
组织部 |
胡北忠 |
国资处 |
国资处处长 |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
2007 、5 |
陈青梅 |
组织部 |
梅桐生 |
人文学院 |
人文学院院长 |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
2007 、11 |
王霭云 |
组织部 |
李崇敏 |
人文社科部 |
人文社科部主任 |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
2007 、7 |
刘承章 |
组织部 |
温佐吾 |
林学院 |
林学院院长 |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
2007 、10 |
刘承章 |
人事处 |
周永胜 |
学术交流中心 |
中心主任 |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
2007 、1 |
陈青梅 |
人事处 |
陈永昌 |
职教学院 |
职教学院副院长 |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
2007 、7 |
卢 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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