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大学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和学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处受学校委托及
目标考核任务要求于2007年4月起完成以下项目的审计工作,现公告如下:
委托单位
审计项目
被审单位
审计类别
审计完成时间
主审
国资处财务收支审计
国资处
财为收支审计
2007 、11
陈青梅
基建处财务收支审计
基建处
财务收支审计
2007 、5
冉立艳
学校
“四项经费”审计
计财处
专项审计
2007 、7
王霭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