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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林学院学生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命名为贵州大学林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贵州大学林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和院团委的直接指导下工作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坚持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在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院规院纪范围内开展工作。 (二)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我院特点,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活动。创造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环境条件,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我院同学努力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时代要求的合格人才。 (三) 倡导良好的校风、院风、系风、班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互助。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 组织同学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 充分发挥学院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正常渠道实事求是地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配合学院搞好学生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努力为广大同学服务。 (六) 加强与校、院各学生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七) 积极完成院党委行政和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凡取得本院正式学籍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承认本会章程,均可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 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三) 对本会工作提出讨论、建议、批评和实行民主监督。 (四) 可以参加本院各种业余学术团体和文化娱乐团体。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二)、遵守国家法律,校规校纪,维护学院名誉。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第七条、凡学生会干部均实行聘用制。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院党委的领导下,院团委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林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一)、林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学生代表大会每二至三年召开一次,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委员会提议,经院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 (三)、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任务和规划。 (三)、制定和修改本章程、条例和制度。 (四)、选举产生新的学生会委员会。 (五)、讲话分布、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学生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在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招开会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院学生代表大会。 (三)、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四)、审议批准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干部,讨论通过由常委会提名的各部门负责人。 (六)、学生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学生会常务委员会是学生会常设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一)、在院学生代表团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三)、批准任免学生全过程职能部门负责人。 (四)、审议批准学生会的年度工作报告。 第十三条、由学生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1人,副主席1---3人,主席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会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实践部、权益部、学习部、外联部。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会成员自动离任 1、 毕业、退学等各种原因离校。 2、 休学或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 3、 任职期间,出现考试不合格达两门及两门以上者。 4、 一学期学生例会缺席达两次及两次以上者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五条、院属各班委会为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院、部学生会领导。 第十六条、班委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院党总支、学生会的领导下,根据本班特点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班委会由本班同学选举产生。 (三)、定期向院学生会汇报工作,参与讨论院学生会有关决议,完成上级学生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院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八条、本章程从制定之日起试行。
共青团贵州大学林学院委员会 贵州大学林学院学生会 2005年3月
贵州大学林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能主席团负责统筹学生会的整体管理工作,确定学生会的总体发展方向,安排学生会各成员具体工作范围,协调各部门的分工,协调各系学生会的工作安排;指导策划学生会大型活动,定期召开学生会工作会议,了解各部门工作情况;协调指导老师与学生会委员关系,协调学生会工作会议,了解各部门工作情况;协调指导老师与学生会委员关系,协调学生会内部关系。其工作简介如下:
1、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和学生会委员会议,决定有关重大事项,负责学生会全局工作的决策。 办公室它对学生会和各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监督,负责校学生会干部、经费、档案、内部制度、日常事务的管理等,为主席和各职能部门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工作效率,以便更好地服务同学,是促进学生会整体工作顺利运转的中枢。其工作简介如下:
1、执行主席的决议分配、落实主席部署的工作任务,监督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 生活部
本着服务同学的宗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学生拓宽生活服务渠道,营造良好校园文化生活氛围。其工作内容简介如下: 文艺部
它按照当代大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集知识性、艺术性、群众性为一体的文艺活动,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推动校园文化艺术的发展。其工作简介如下: 宣传部
它通过各种宣传渠道,传递学生会工作信息,并根据形势需要,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思想教育。其工作简介如下; 10、适时的更换学院黑板报,并开展各班板报评比活动。 体育部
它按照当代大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集知识性、艺术性、群众性为一体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推动校园文化的发展。其工作简介如下: 权益部权益部主要负责维护大学生的正当权益,服务广大同学,优化青年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和社会环境。其工作简介如下:
1、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充分提高学生会在院和同学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为同学解决更多的实际问题。 5、 负责配合办公室对学生干部的监督和考核,对学生干部的档案进行管理。 6、负责对会议考勤及会议纪律检查。 7、负责对学生干部的平时表现进行调查研究。
8、负责与学习部、生活部联系, 对院风、学风进行协查。 外联部外联部是校内与校外联系的部门,发挥院内和院外文化交流的监督和桥梁作用,使校园文化与院外文化融洽的结合起来。其工作简介如下: 1、 负责与实践部开拓实践资金来源。 2、 负责于外来文化的审核。对于院组建社团的组织,其活动内容必须健康向上,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发展。 3、 负责与附近学校及各学院间的交流和联系。与其他院学生会成员探讨,取长补短,使我院学生会工作更加完善。 4、 负责对外单位及人员与学生会进行洽谈的审核,杜绝不良事物对校园环境的影响。 5、 与公司在活动协议书签订中,外联部全权负责,其他部门个人不得与公司达成任何形式的协议,任何活动在协议签订中以外联为准。经过老师同意后,可作废其他部门与公司签订的协议 6、 活动结束后,做好活动经费使用情况报告,送交老师审批。每笔活动费用都需要当事人书面认证,列出日期和事项。 学习部学习部是承担院学术文化建设的职能部门,以引进全新优质的学习理念与人生奋斗观念为宗旨。承担着加强我院学风建设的重任,旨在发扬我院优良学风传统,为大家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并起到师生间的桥梁作用。其工作简介如下:1、 围绕自学、考研、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校园的学习生活,提高同学的学习兴趣,活跃思想,开阔视野。2、 负责协调与院教学科研科做好日常教学管理促进学风建设的工作,组织开展有助于学生学习的活动;3、 负责组织承办“辩论赛”,并适时发展学院优秀辩论人才。4、 负责及时向学院反映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主动听取教学科研科的建议,沟通学生与各教研室及广大教师的联系。5、 组织学习经验、方法交流活动,主办学科竞赛活动,联系举办各种讲座。6、 根据广大同学求知、成才的需要,科学地组织各类学科竞赛和知识讲座活动,活跃第二课堂,扩大同学们的知识面实践部实践部是负责引导同学参加广泛的社会实践活动,为同学们的社会活动制造条件,使同学们在实践中成长;同时让我们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为同学拓展视野,能更好地走进社会提供机会。其工作简介如下:1、 联系社会企业,引进企业资金,协助开展我院举办的各种大型文体活动2、 负责勤俭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检查和工作总结。3、 负责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4、 统筹管理学院文化活动,避免利益受到损失,保证活动在校园内正常开展。5、 每次活动,从活动协议签订之日起,建立相应活动档案文档,做好活动情况记录,活动结束后,做好简报发布、档案归档工作。共青团贵州大学林学院委员会 贵州大学林学院学生会 2005年3月 贵州大学林学院团委学生会成员行为规范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共青团贵州大学林学院委员会
2005年3月
贵州大学林学院学生会成员考评办法(试行)
为了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和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质,激发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办法:
(一) 基本分评分方法:
(二) 考评分评分方法: ●部长、副部长考评内容:
1.工作态度及举行活动的内容形式(占20分)
1.工作态度及举行活动的参与情况 (占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