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贵州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校直单位:

    接省科技厅通知,2008年我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以下简称“合作计划”)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重点
    1、围绕《贵州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和重大专项,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提高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2、已列入或拟申报列入政府间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协议的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3、与国际科研机构和科技
人才开展实质性合作研发,能够吸引海外科技人才或优秀创新团队来华工作,有利于“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4、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或大学联合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合作项目目标明确,内容具体,合作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指标可考核。
    2、项目前期基础条件较好,合作
理由充分,项目申报单位与外方合作伙伴有良好合作基础,且与外方合作伙伴签订有项目合作协议或意向书。     3、外方合作伙伴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较高的科研水平,在合作中投入一定的资金、专有技术、信息资料等资源。
    4、项目申报单位应能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合理分享合作研发成果,维护我方利益。
    5、除有特殊需要的重大项目外,一般项目原则上申请资助金额不高于20万元人民币。项目执行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
    6、有在研和未结题的省国际合作重点项目负责人,一律不得申报本年度国合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包括外方附表)。
    2、已签署的项目合作协议书(意向书)复印件。
    3、列入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项目的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协议书。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于12月24日(周一)前报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需要网上填报,并在线打印出纸质版(含水印)上交。具体事宜可咨询科技处。
   联系电话:8292117、8292184

   附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处
200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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